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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南林业科技大学涉密研究生与涉密学位论文管理实施细则
 发表时间:2018-01-11 14:54:00 点击次数:0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我校涉密研究生与涉密学位论文的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实施办法》《科学技术保密规定》《国家秘密保密期限的规定》《关于国家秘密载体保密管理的规定》《涉密研究生与涉密学位论文管理办法》和国家有关保密法律法规,结合我校具体情况,制订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本细则所称涉密研究生是指直接参与涉及国家秘密的教学、科研项目、任务等工作或者在教学、科研过程中接触、知悉、产生和处理较多国家秘密事项的在读研究生。在职攻读学位的研究生,已被确定为涉密人员,确因教学、科研需要,接触、知悉、产生和处理国家秘密的,依据涉密人员相关规定进行管理。

第三条  本细则所称涉密学位论文是指以文字、数据、符号、图形、图像、声音等方式记载国家秘密信息的学位论文。涉密学位论文的导师原则上应当是涉密人员。

第四条  学校建立由导师牵头,培养学院、研究生院、学校保密委员会配合的工作机制,对涉密研究生及有关人员履行职责情况开展经常性的保密监督检查和教育。

第五条  学校严格控制涉密研究生的数量和国家秘密知悉范围,涉密研究生一般只能接触、知悉、产生和处理秘密级国家秘密事项;确需接触、知悉机密级国家秘密事项的,应由导师提出申请,经培养学院和研究生院同意,报学校保密委员会批准。

第六条  不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或者获得国(境)外永久居留权、长期居留许可的研究生或因其他原因不宜接触国家秘密事项的研究生,不得确定为涉密研究生。

第二章  涉密研究生管理

第七条  涉密研究生应在开展涉密内容研究或涉密学位论文开题前,由本人填写《中南林业科技大学涉密研究生审批表》,经导师确认、培养学院和研究生院审查批准,签订保密协议,并报学校保密委员会备案。

第八条  涉密研究生的导师是研究生在学期间保密管理的第一责任人。

第九条  学校保密委员会定期对涉密研究生进行保密教育培训,确保每位涉密研究生每年接受不少于4个学时的保密专题教育培训。

第十条  涉密研究生的出入境证件应由学校保密委员会统一保管。涉密研究生出国(境)应按提出申请,导师确认、所在学院、研究生院审查批准,报学校保密委员会备案的手续进行审批。涉密研究生经批准出国(境)的,学校保密委员会应对其进行行前保密提醒谈话,签订出国(境)保密承诺书。涉密研究生应当在返回后一周内,将其出入境证件交由学校保密委员会统一保管,并书面报告出国(境)期间保密规定执行情况。

第十一条  涉密研究生在境内参加有境外机构、组织和人员参与的学术交流等活动,应经导师批准,并由导师对其进行保密提醒谈话。

第十二条  涉密研究生公开发表学术论文或公布本人相关科研工作信息,必须经导师同意后报培养学院、研究生院和保密委员会审查批准方可公开发表或公布。

第十三条  涉密研究生因毕业、涉密工作结束等原因不再接触国家秘密事项的,学校保密委员会应对涉密研究生进行保密教育谈话,告知其承担保守国家秘密的法律义务,严格核查、督促清退所有涉密载体,掌握其就业、去向等相关情况,并与其签订保密协议。上述手续办理完结,涉密研究生方可办理离校手续。

第十四条  涉密研究生在学期间,如有违反保密法律、法规和单位各项保密规章制度的行为,导师、培养学院、研究生院和保密委员会应及时纠正与处理;对不适合继续进行涉密工作的研究生应及时终止其参与涉密工作,并按国家和学校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第三章  涉密学位论文的定密与管理

第十五条  涉密学位论文定密和标志:

(一)我校学位论文分为涉密论文和非涉密论文。非涉密论文以公开发行或限制使用为依据,分为“公开”与“内部”;涉密论文按保密程度分为秘密、机密、绝密三级。我校学位论文原则上不以涉密内容开展研究工作。如论文确实有涉密内容,应在开题前提出申请,否则不予保密处理。

公开:是指按照学术研究公开原则和保护知识产权的原则应予以公开的学位论文。

内部:是指研究成果未列入国家保密范围,但准备申请专利或技术转让,以及涉及技术或商业秘密等,在一段时间内不宜公开的学位论文;或论文背景为企业、事业单位的重大项目,且撰写过程中确实无法回避保密数据,按企业、事业单位要求不易公开的学位论文。“内部”学位论文的保密期限最长为两年,自批准之日起,不作公开使用或上网公布。

秘密、机密:是指研究背景源于已确定密级的科研项目或课题的学位论文,或虽无涉密项目背景但内容涉及国家秘密的论文。“秘密”级学位论文的保密期一般不超过10年,“机密”级学位论文的保密期一般不超过20年。

绝密:是指研究背景源于绝密级的科研项目或课题的学位论文,涉及最重要的国家秘密,泄露会使国家的安全和利益遭受特别严重的损害。“绝密”级学位论文的保密期一般不超过30年。

(二)“内部”学位论文的认定与管理

1.“内部”学位论文由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办公室审定。

2.“内部”学位论文的申请应在学位论文开题前进行。由研究生本人填写《中南林业科技大学研究生申请“内部”学位论文审批表》(以下称《审批表》),经导师审核签字,培养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审核同意,报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办公室。

3.“内部”学位论文按正常程序进行学位论文评审(包括学位论文盲审)、答辩和参加抽检,有特殊要求的应在提交评审前书面提出。

4.“内部”学位论文在进行论文制作时,封面应在密级处标“内部★两年”字样,并将已批准的《审批表》复印件装订在“学位论文原创性声明和著作权使用申明”页后。

5.各培养学院应在“内部”学位论文通过答辩的学期末,将“内部”论文连同《审批表》原件,分别送交档案馆和图书馆。

6.各培养学院要单独整理好“内部”论文,特别要严格审查本学院“内部”论文封面是否都标注了“内部★两年”字样,并在学位论文汇总清单中予以备注后,提交给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办公室。

(三)涉密论文的认定与管理

1.学位论文主题、研究方向、主要内容或成果涉及国家秘密的,开题前,导师和研究生必须根据所执行科研项目的密级定密;学位论文主题、研究方向和内容等属于自发研究,没有涉密科研、生产项目或任务支撑,相关内容泄露后会损害国家安全和利益、确需定密的,开题前应当填写《中南林业科技大学涉密论文申请表》,向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提出学位论文定密申请。

学位论文是否为涉密学位论文由学校保密委员会确认,涉密学位论文应符合以下3个条件:

1)申请人及其导师应是学校保密委员会认定的涉密人员,认定时需提交经批准的《中南林业科技大学涉密人员保密资格审批表》复印件;

2)申请人提交的学位论文的主要部分,应是学校保密委员会认定的涉密项目的内容,并提交该涉密项目负责人出具的经学校保密委员会审核确认的证明材料;

3)申请人应提交经批准的《中南林业科技大学学位论文密级认定审批表》。

2.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办公室按照国家秘密定密管理有关规定,对学位论文的定密申请进行审核,按程序报学校保密委员会或有相应定密权的上级部门批准。

3.涉密学位论文的密级、保密期限和知悉范围应根据情况变化,依照国家有关规定及时变更。

4.涉密学位论文应按照审定的密级及保密年限,在论文印刷本封面和电子版ag旗舰厅在线首页右上角使用黑体三号字明确标注,且标志与文档正文不可分离。标注方法如下:

秘密 ★ 年(空白处必须填写保密年限,一般不超过10年)

机密 ★ 年(空白处必须填写保密年限,一般不超过20年)

绝密 ★ 年(空白处必须填写保密年限,一般不超过30年)

5. 涉密学位论文应作为国家秘密载体进行严格管理。对主要场所、过程和环节按照下列要求加强管理:

1)涉密学位论文的起草、研究、实验、存储等应当在符合保密要求的办公场所进行,按照国家保密有关规定和标准配备、使用必要的防护设施设备,确需在办公场所外使用的,应当遵守有关保密规定。

2)涉密学位论文的研究过程以及开题、中期检查、论文评阅、答辩和学位审核等环节的有关工作,需按照国家对涉密活动的有关要求进行。

3)学位论文涉密内容的撰写及修改必须在涉密计算机上进行,使用的存储介质(光盘、优盘、移动硬盘等),必须是由学校统一购置、分类、编号、登记的涉密存储介质,按相关涉密设备、涉密存储介质的保密规定要求,按同密级文件进行管理。严禁使用非涉密存储介质及私人所有的存储介质处理涉密内容。

4)涉密学位论文的打印、复印和装订等制作过程符合保密要求。涉密学位论文应在学校保密委员会指定地点打印、复印和装订等。涉密学位论文所聘请的评阅、答辩专家应具备涉密人员资格,送审的涉密学位论文必须进行编号、登记,并在信封上标明密级、编号和收发件单位名称,通过机要交通、机要通信或者派专人递送的方式递送,送审后及时收回。

5)在学位论文答辩通过,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做出授予学位的决定后,研究生应将所完成的涉密学位论文印刷本及《中南林业科技大学研究生涉密学位论文审批表》、“保密协议书”或“保密承诺书”等相关材料,按国家和学校保密要求和流程及时完成归档工作,研究生本人不得私自留存涉密学位论文。

6)涉密学位论文未解密公开前,不得对外公开。保密期满后,如需对外公开,应对该涉密学位论文重新进行保密审查,满足解密条件并履行解密手续后,方可对外公开。

7)保密法律法规等规定的其他管理要求。

第十六条 涉密学位论文在保密期限内,有关人员经审批后可以按规定程序查阅。

涉密学位论文按照国家秘密定密管理有关规定解密后,可以公开的应按要求向国家图书馆报送,并向学校图书馆和培养学院移交。

第四章  涉密研究生的学位授予审核

第十七条  涉密研究生申请学位须避免泄露保密内容。在网上填报学位审核相关信息时,若涉及保密信息,须在涉密的有关部分用“保密论文”字样替代。培养学院需将涉密研究生名单(附表3)报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办公室。涉密学位论文电子版不得通过网络等可能导致泄密的途径传递。

第十八条  培养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在严格遵守保密管理规定的前提下,须对涉密研究生的学位申请进行认真审核,重点审核其涉密学位论文是否达到学位授予的要求,做出是否授予学位的建议。

第十九条  学位论文是申请人为获得学位,向学校有关部门提交的重要学术成果。学位论文应反映出申请人坚实的基础理论和专门知识,不能因涉密论文的研究内容涉密而降低标准和要求。

(一)涉密学位论文写作规范按照《中南林业科技大学学位论文撰写规范》执行。

(二)学位论文的审阅、答辩、审查等环节按照学校有关文件执行。为了做好涉密论文的保密工作,导师必须事先指导学生对论文进行去密处理,以确保审批工作的顺利进行。

去密处理是指采用技术手段对涉密的内容进行隐藏、替换或省略,一般可去掉应用背景以及与保密项目相关的技术指标和关键数据,使原本涉密的论文变成一般理论和技术的研究,达到可以在论文评审人员范围内公开或阅读的程度。去密处理后的学位论文应仍能充分体现其学术水平和创造性成果,以便审阅和审查者能判断出其水平和质量,做出客观科学的结论。由于去密处理不当导致的泄密或误断其学术水平和质量时,责任由作者及其导师承担。

(三)涉密论文的评审人、涉密学位论文答辩委员会委员和秘书由导师提名,评审人员的构成必须符合中南林业科技大学学位论文评阅的有关规定,经培养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办公室审核,并报学校保密委员会批准。

(四)涉密论文的评审人、答辩委员会成员必须具备涉密人员资格,并签署《中南林业科技大学审查指导涉密学位论文保密承诺书》;聘请的外单位专家还需其所在单位保密部门出具其为涉密人员的资格证明。

(五)涉密论文的答辩场所和其他参加答辩人员由学校保密委员会审定,并按照涉密活动进行管理。涉密论文的答辩人不得以保密为由拒绝答辩委员会的正常提问;确属不能回答的涉密问题,须记载以备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查。

第五章 涉密研究生的权益保障

第二十条   学校应事先告知涉密研究生所承担的保密责任和义务,通过多种措施依法维护涉密研究生的合法权益。

第二十一条  对涉密研究生因保密原因不能公开发表学术论文等科研成果,学校应制定专门的成果考核办法,并在评奖评优方面给予政策保障。

第二十二条  学校为涉密研究生提供履行保密义务所需的涉密场所、设施设备等基本条件保障。

第六章 奖励与处罚

第二十三条 学校对在涉密研究生和涉密学位论文管理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的部门或个人,应给予表彰与奖励。

第二十四条 对在涉密研究生和涉密学位论文管理工作中未能依法履行保密管理职责的相关责任人,学校和相关部门追究责任并给予相应处分,情节严重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第二十五条 涉密研究生在学期间未能严格遵守保密管理制度造成不良后果的,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分;违反保密法律法规造成严重后果的,应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第二十六条  如涉密论文被查实有重大学术不端行为或学术水平低于应有的学术水平标准和要求,应按最高处罚等级进行处罚,论文作者及其导师等相关人员承担相应的后果。

第七章

第二十七条  本细则由学校保密委员会负责解释。

第二十八条  本细则已于2017年12月25日经校学位评定委员会会议审定通过,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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